这5个省都对县级核酸检测提出了新要求
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新冠检测权限的下放尤其是检测能力的建设和整体提升显得尤为重要。早在4月1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从5个方面对各地提升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和检测需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地区,特别是陆路边境口岸,要选择1家综合实力强的县级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实现县域内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近日,辽宁、浙江、河南、安徽、广东五省纷纷表示加强县域新冠检测,并提出了新要求。
1、辽宁:6月末所有县(市)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5月1日,为了加快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检测能力,为常态化防控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也下达了命令,提出了下放医疗卫生机构检测权限,加强检测人员配备与培训等要求,其中对推动县域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市要支持和强化县域检测机构建设。每个县(市)必须建设或改建一个符合生物安全标准的实验室,配备相关的检测设备和辅助设施,在短期内形成核酸检测能力。到5月末各市80%以上的县(市)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到6月末所有县(市)应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2、浙江省:4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具备核酸和抗体检测能力
为了能够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检测能力,4月27日,在浙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表示,浙江省将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4月底前,浙江省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核酸和抗体检测能力。
孙黎明介绍,目前浙江省除个别县(市、区)外,其余各县(市、区)都已经至少有一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核酸和抗体检测能力。5月底前,浙江全省各级疾控机构和三级医院全部具备检测能力。6月底前,浙江全省所有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具备检测能力。孙黎明说,浙江省还积极鼓励第三方实验室提升检测能力、承担重点人群检测任务,面向社会提供预约检测服务,实现愿检尽检。
3、安徽:5月底前所有县区具备核酸检测能力
据安徽日报报道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要求5月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或改造,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未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和PCR实验条件的实验室进行建设或改造,购置开展核酸检测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达到相关建设标准和设备要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生物安全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至少有4名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
《通知》明确,各地要将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疫情常态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障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房屋建设、仪器设备、检测试剂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倒排时间进度表,确保实验室尽早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疾控、医疗等机构专家加强指导,强化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确保生物安全。
4、河南:7月底前县域内均可核酸检测
5月8日,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核酸检测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全省各地要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常态化防控机制要求,加固防控薄弱环节,扩大检测范围,提升检测效率,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在常态化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各地要不断提升检测能力,结合疫情防控和检测需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二级医院均应当建立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条件的实验室,落实实验室备案或准入要求,尽快具备检测能力,尽早开展检测。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各县(市)要选择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疗机构加快其实验室建设,今年7月底前实现省内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的县域全覆盖。
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技术培训,规范检测技术操作。强化样本采集、转运、保存和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质控等全环节、全流程管理,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不断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防生物安全事故、实验室感染事件发生。落实信息报送要求,建立“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瞒报、迟报、漏报、虚报、错报以及信息泄露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5、广东:5月底前每个县至少具备一家核酸检测机构
5月19日,广东省卫健委官网发布消息,核酸检测是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是“早发现”的关键。为进一步回应社会需求、强化“及时发现”能力、支持复工复产复学,近期,广东省对推进“愿检尽检”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5月底前每个县至少具备一家独立开展核酸检测的县级医疗机构,对外开展“愿检尽检”医疗服务,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提供个性化、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医学检验服务,并要求各地依托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城市广场、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建立“愿检尽检”检测服务点,原则上每个县、区至少设立一个检测服务点。截至5月19日,全省在各地医疗机构、城市广场等设立了394个“愿检尽检”检测服务点,服务点所在地区、检测机构、采样地址、预约电话信息等已在附件公布,并将动态更新。团体或个人进行核酸检测,可提前预约,带上身份证前往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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